来源:区委巡察办浏览:3566次发布时间:2023-03-14
按照区委统一部署,2023年3月中旬至7月中旬,区委将派出4个巡察组,分别对区人社局、区工商联、西城街道等14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,对区发改局、区行政审批局开展整治“不担当、不作为”突出问题和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,对被巡察乡镇(街道)所辖村(社区)开展直巡或延伸巡察。
根据巡察工作相关规定,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、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,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。同时,把常规巡察对象贯彻落实区委整治“不担当、不作为”、优化营商环境等决策部署纳入重点监督内容。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联的个人诉求、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,按照分级负责、属地管理原则,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。
巡察期间,区委巡察组设立意见箱、电子邮箱和值班电话,每天受理电话反映的时间为9:00-20:00,欢迎广大党员、干部、群众向区委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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